課程名稱 |
公法專題 Seminar on Public Law |
開課學期 |
104-1 |
授課對象 |
社會科學院 公共事務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吳 庚 |
課號 |
GIPA7003 |
課程識別碼 |
343 M003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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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社科研605 |
備註 |
上課地點:社科研601教室。與陳淳文合開 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5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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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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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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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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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以公共事務研究所之同學為對象,由兩位老師共同上課。本課程分教授講授與學生報告研討等兩部分。兩位教授各講授二至三個主題,其餘為報告討論。其中吳庚老師將講授行政法學之基礎理論、發展趨勢與實定法的變革情形。陳淳文老師則以研究方法為中心,並聚焦於憲法議題。透過學術文章的分析與討論,以建立同學對憲政議題的興趣,以及基本學術研究能力。 |
課程目標 |
訓練學生對公法議題的分析能力,並學習基本的學術研究方法;以強化憲法與行政法等公法整體相關專業能力為目的,俾使修習者在深入公共行政領域時,能同時掌握廣泛與基礎的公法相關知識。
此外,由於憲法與行政法乃一般公職考試多會觸及的考試科目,本課程也可協助修習者熟悉公法相關議題,而有助於日後參加國家考試。 |
課程要求 |
No. 項目 百分比 說明
1. 平時出席與課堂參與 30%
2. 評論報告與口頭報告 30%
3. 期末書面報告 40% (2016年1月12日前繳交紙本一份至所辦公室,逾期不收)
同學提出口頭報告時,至少於一週前將書面報告電傳至同學信箱。報告當天,報告同學必須列印兩份書面報告給老師;未報告同學則必須積極參與討論,並於當天課後提交書面評論稿。
每篇報告之評論稿以12號字,A4紙一面為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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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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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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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隨課堂進度指定 |
參考書目 |
吳庚,陳淳文,憲法理論與政府體制,2015年9月,增訂3版
吳庚,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,2014年版。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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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16 |
課程介紹 |
第2週 |
9/23 |
公法新趨勢 |
第3週 |
9/30 |
公法新趨勢 |
第4週 |
10/07 |
公法新趨勢 |
第5週 |
10/14 |
公法新趨勢 |
第6週 |
10/21 |
公法學研究方法與論文分析 |
第7週 |
10/28 |
公法學研究方法與論文分析 |
第8週 |
11/04 |
公法學研究方法與論文分析 |
第9週 |
11/11 |
公法學研究方法與論文分析 |
第10週 |
11/18 |
公法學研究方法與論文分析 |
第11週 |
11/25 |
同學報告 |
第12週 |
12/02 |
同學報告 |
第13週 |
12/09 |
同學報告 |
第14週 |
12/16 |
同學報告 |
第15週 |
12/23 |
同學報告 |
第16週 |
12/30 |
同學報告 |
第17週 |
1/06 |
同學報告 |